被指承諾補舖位差價
林傳龍供稱,○七年與被告因錢銀問題關係轉差,幾乎沒有聯絡,去年十二月十二日,他忽然接獲被告數個來電,稱掌握 他的住址、工作地點及子女學校,又稱:「你小心啲,我今次唔止有刀,仲有三角銼,唔還錢就攞你命!」林翌日決定報警。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許,被告再闖入 其醫務所,並大叫:「你出嚟!唔還錢攞你命!」又取出摺刀以刀鋒指向事主。- 林父昨與兒子公堂相見但情緒平靜。
而辯方盤問時則稱,被告○四年以妻子名義,用四百多萬元買下滙景商場三個相 連舖位,林於○六至○七年要求母親將三舖轉到自己兩間公司名下,並承諾會向母親補回舖位的市值差價,惟轉名後至今仍未付回差價,被告才要不停追債;林傳龍 反稱雙方無任何承諾,被告根本無權取回差價。至於辯方盤問林傳龍曾經罵被告是「乞兒」、並出言「撼死你」等,林傳龍均予否認。
reference: http://www.the-sun.on.cc/cnt/news/20100511/00412_00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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